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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

时期:2021-10-10 来源:信息中心

    中国商业联合会是1994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饮食、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及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个人自愿组成,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现有工作机构14个,分支机构16个,在编工作人员近百人;直接会员3千多家,间接会员8万多家;接受政府委托,直接管理14个事业单位,代管39个全国性专业协会,主管31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本会分别是亚太零售商协会联盟、国际零售协会高级管理人员论坛的成员。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国内外商界一切力量,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足商品流通,开展相关的商业经济活动,促进对外经济联系与合作。坚持商业诚实信用原则。坚持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协调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协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信守商业道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政府制定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责任监督。推广先进技术成果,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
(四)参与制定、修改本行业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等,并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业规范工作。
(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根据授权,组织开展市场统计,向企业提供市场分析、市场预测、产业政策、经营策略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和科学技术导向,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确定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
(七)帮助企业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主办各类展览会、博览会,协助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资金,促进国内流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现代化,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八)做好会员间、会员与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为会员提供有关咨询、培训和市场调查研究等各项服务。
(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帮助会员企业寻找合作伙伴。为会员企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参与国际大流通。
本会诚心希望与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同行的朋友们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创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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